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填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了解并掌握项目执行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1〕2号)要求,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1年立项且尚未结题验收的科技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已完成填报的项目无需重复填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填报内容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需填报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进展及阶段性成果、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重大成效典型案例、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建议及重大调整情况等(报告格式见附件2)。
三、填报方式
请各在研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ttps://kjt.hubei.gov.cn/jhsb/main/index.jsp),进入该项目对应的“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栏目,按要求认真完整填报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填报要求重点突出,内容准确,数据真实,文字简练。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是实行项目跟踪和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并于2023年8月10日前提交,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审核把关。
2.省科技厅将根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黄纯,027-87135855
(二)技术咨询
省信息院评估中心,027-87265789、87265608
附件: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项目清单
2.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格式)
湖北省科技厅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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